
董静
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1311226333
产品描述
参数
◆代理李某“假结婚”一案。李某为北京市户籍未婚男子,为帮助未婚先孕的同学王女士将要出生的小孩入户北京,遂与王女士假结婚并领取结婚证,孩子顺利入户后,双方协议离婚,有关孩子抚养的条款表述为 “婚生女儿媛媛由女方抚养,男方不负担抚养费用”。该条款致使李某日后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领取准生证明时障碍重重。本部律师代理李某向法院起诉,成功变更了李某与王女士离婚协议中有关孩子抚养的条款,帮助李某摆脱了“ 假结婚”的困扰。
◆ 代理被告曾某( 女) 与原告陈某(男)离婚一案。原告陈某主张房屋为其婚前共同财产,女方曾某不愿意工作且无业,因此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等诉讼请求。本部律师通过有效举证和质证,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熟练运用,代理观点全部被法院采信,当庭判决房屋归被告曾某所有,小孩归被告曾某抚养,有效保护了女方与小孩的合法权益。
◆代理梁某几百万复杂遗产继承纠纷案,历经撤销继承权公证风波、分家析产调解,最终胜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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